今天下午,宁波市卫生局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和全国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安全事故医疗救治有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当前形势和宁波实际,制订医疗救治工作方案。该方案强调对需要筛查的患儿实行免费筛查,对确诊的患儿实行免费治疗,筛查和救治费用由接诊医疗机构先行垫付。
成立救治领导小组和专家组
宁波市卫生局成立含三聚氰胺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安全事故医疗救治有关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宁波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何一天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王仁元、干爱玲、邹鸣飞等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规财处、医政与中医处、妇社(农卫)处、疾控处、卫监处负责人为成员;专家组组长由市妇儿医院副院长、儿内科主任医师邱海燕担任,泌尿科、肾内科、儿内科、B超影像科、中医儿科、特检科、透析室等相关专家为成员。
宁波全市迅速开展排摸登记,加强筛查、诊断和救治
该方案指出,宁波全市要做好对辖区内有人工喂养史的3岁以下婴幼儿(含流动人口)紧急调查摸底和登记工作。以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实施单位,以社区责任医生为主,深入调查对象家庭开展调查摸底,确保在9月22日(下周一)下午5时前,由各县(市、区)卫生局将排摸登记结果汇总后上报省卫生厅,并同时报送市卫生局妇社处(传真:87254341)。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就地筛查、定点诊疗,不得推诿。定点诊疗医院为设有儿科专业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妇保院),由各县(市)、区卫生局自行确定;海曙区、江北区可分别委托市妇儿医院、宁大附院承担。
根据排摸情况,对有含三聚氰胺婴幼儿奶粉喂养史儿童,以县(市)、区为单位,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安排临床筛查工作,初筛单位为各县(市)、区有条件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筛查应结合喂养史进行尿常规和B超常规检查,初筛可疑的婴幼儿要及时劝送到公示的定点医院进一步排查诊治。筛查确诊患儿由定点医院专门治疗。住院治疗的要迅速集中专家力量,研究制订诊疗方案进行全力救治。必要时可请市专家组会诊。危重患儿按省卫生厅规定转送浙江省儿童医院进行救治。
各级筛查单位和诊疗定点医院要严格按照卫生部下发的《与食用受污染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相关的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诊疗方案》和《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超声检查流程》,认真做好患儿的筛查、确诊和救治工作,确保筛查、诊疗工作规范有序,并通过科学、及时、有效地治疗,尽可能降低严重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发生率,力争不出现死亡病例。
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各定点收治医院要制定医疗救治工作预案,要根据当地救治工作实际需要,调整充实医疗救治技术力量,方便优化就诊流程,及时会诊疑难重症患儿,积极抢救和转诊危重患儿。
实行免费诊疗,确保先行救治
该方案强调,各有关医疗机构要本着对患儿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诊治患儿,对需要筛查的婴幼儿在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免费筛查,对确诊的患儿在定点医院实行免费治疗,筛查和救治费用由接诊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并详实登记,不能因费用问题影响对患儿的筛查、治疗。
来源:中国宁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