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贵州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原镇远县血站站长陈登富一案维持一审判决。陈登富犯贪污罪、行贿罪、挪用公款罪和偷税罪,数罪并罚,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年前,省委书记石宗源同志曾在批示中这样写道:案结后,要媒体曝光,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交待。
严防“血耗子”发人民的血财。如今,此案尘埃落定,“血耗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摆下“鸿门宴”智擒“血耗子”
2006年初夏,一篇题为《贵州省“血浆经济”忧思录》的报道,披露了镇远县血站疯狂违规采血,大肆敛财的现象。报道刊发后引起了省委书记石宗源的高度重视。石宗源书记看了有关材料后,愤怒地斥之为“血耗子”,并要求省纪委、省检察院尽快依法调查处理。
恰在这时,有人举报陈登富在贵阳投资2100万元开设了焱祥房地产公司。
省检察院反贪局立即展开调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将此案交由铜仁地区的石阡检察院进行初查。
这是一个夹生案,之前早有人举报过陈登富行贿贪污,已经打草惊了蛇。怎样才能让陈登富乖乖到案呢?石阡县检察院检察长陈继忠想了个办法,请省卫生厅的同志出面找陈登富谈工作,把他“请”到一个事先准备好的地方。
省卫生厅对此全力支持,于7月15日派了一位王姓处长赶到镇远。同时,石阡县公安局也派了两名民警配合石阡县检察院的同志一道执行任务。
当天,省卫生厅的王处长以检查血站工作为由,约陈登富中午12点到当地一家酒店吃饭。王处长和镇远县卫生局局长到了酒店后不久,陈登富也随后赶到。不一会,陈继忠检察长带领的一行4人也来赴宴了。
王处长首先向陈检察长介绍镇远的朋友,介绍到陈登富时,陈继忠伸手过去和他握手。论个子,陈继忠检察长比陈登富矮一大截,但陈检察长是有备而来,趁握手之机,陈继忠用力一拉,就把陈登富拉了过来,两位民警立即上来给他铐上手铐。
殊不知,陈登富是开大车出身,加之异常魁梧。此时,陈登富身边的一个保镖拿起啤酒瓶子就要砸人,一名民警手疾眼快,迅速将其制服,其余众人一齐努力,才将陈登富上铐押上了警车。
随后,搜查组对陈登富的住宅和办公地点进行了仔细的搜查,虽然也查获了一些账簿,但其财务电脑的主机不知哪儿去了,血站的会计早跑了。只在他的宝马车里搜出8万元现金和几十瓶茅台酒。
第二天,陈登富被抓的消息很快在镇远传开了,人们奔走相告。
凭借“护身符”,“恶人”反告状
陈登富就这样进了“笼子”。在检察官的强大攻势下,他开始交代他这些年向县委书记黄保勤行贿的犯罪事实……
正在检察官们要乘胜追击的时候,看守所里的陈登富突然翻供,声称自己之前的供述是遭刑讯逼供。与此同时,陈登富的弟弟请了律师开始铺天盖地地到处控告。陈登富的律师拿着县政府的改制文件,理直气壮地说:“县政府的红头文件白纸黑字写着,这血站是陈登富的私人企业,不是集体也不是国家的,怎么能说是挪用公款?怎么构成贪污?这不明明白白是检察院办的错案吗?”
凭借这个“护身符”,陈登富开始猛烈地“反击”。一个又一个的上级批示传了下来,追查究竟是怎么回事,并限期上报处理情况。省检察院反贪局和石阡县检察院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但检察官们没有因此而放弃。
省检察院反贪局及时调整侦查思路,不再调查陈登富的行贿问题,而是全力以赴调查镇远血站究竟是陈登富个人所有还是国有企业。
8月,省检察院反贪局的同志与石阡县检察院的同志一道开始了这项艰苦的调查。
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寻找,吴大勇等检察官终于从黔东南州卫生局1995年的一份文件里找出了一份证据:镇远血站最初由县财政拨款6万元初建,并明确该血站为县卫生局直属的副科级事业单位。然后,检察官们还查出,该血站这些年员工的工资,一直由财政开支,且陈登富也一直是享受正科级待遇,每年还报销几千元的医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