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医”问题,是指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凸显的医生(包括护理、医技、药剂人员,下同)、医院、医业问题。医生,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主体;医院,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平台;医业,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领域。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进而实现伟大的民族复兴的进程中,“三医”问题与“三农”问题一样,是直接关系人民生活、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根本性问题。必须像重视“三农”问题那样重视“三医”问题,必须像研究“三农”问题那样研究“三医”问题,必须像解决“三农”问题那样解决“三医”问题。
我国的医改已经思考、议论、探索多年,归根结底是要解决谁出钱、谁花钱、谁管钱的问题。英国模式、德国模式、新加坡模式等可供我们借鉴,但绝不能生搬硬套或者照猫画虎。
最近发布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医改意见稿》),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坚定决心,确立了“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提出了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和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一系列指导性意见。《中国青年报》公布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79.7%的受访者对医改新方案充满期待。
但是,一直以来,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困难和问题,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对医生、医院、医业三者重视不够、研究不深、摆位不当。而《医改意见稿》的设计者也有必要加深对医生、医院、医疗问题的关注和思考,否则让人感觉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医生、医院、医业无关。
我们针对实现全民健康利益的终极目标思考,《医改意见稿》对“三医”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给予重视,进一步予以研究,进一步给出解决办法。
医生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主体,通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医生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是解决“三医”问题的关键。
医生,是健康的使者,是进行预防、检测、诊断、治疗、康复、护理和健康教育等医疗活动的主力,是医院发展的支撑,也就势必成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主体。没有医生,就没有医疗活动,就没有医院的发展,也就没有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没有高道德、高水平的医生,就没有高道德、高水平的医疗保健服务,就没有高质量的医院发展,也就没有高绩效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没有医生的心安气顺,就没有医疗活动的规范有序,就没有医院的高效与医患和谐,也就没有顺达通畅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医疗保健是一种高学历、高投入、高风险、高压力的工作,同时也应该是高回报的工作。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医疗保健工作都应该受到高度重视、给予相对高的待遇。我们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就是要通过政府,让医疗保健工作获得应有的地位,受到应有的尊重,发挥应有的作用。医生本身也是人民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这个角度讲,医生及其所从事的医疗保健活动也应得到特殊的关注,给予足够的重视。同时,党和政府要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必须通过广大医生、所有医院的坚决拥护、积极参与和全力推进,通过全部医疗活动的规范开展、有效实施,才能够最终得以实现。
多年来,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导致我国医生在地位、待遇、公信力和工作安全感等方面的行业比值存在显著落差,加上医院被动性地“以药养医”、“以器械养院”,分解、下达创收指标,致使滥检查、大处方、拿红包等为法律法规所不许的现象屡禁不止;致使公益性医院的门前病人排队、门内医生聊天等为传统医德所不容的现象时有发生;致使不求新知、不求进取、不求疗效但求免责等为行规所不齿的现象屡见不鲜。尤其是农村、社区医生,每月靠财政拨付的300~400元工资养家糊口,“苦了医生的身,寒了医生的心,谁还会有心思要恪守医德和提高技术呢?不得不走上开大处方、开贵药、开辅助检查、拿回扣、收红包的歪门邪道”(一位乡村医生的网上自述)。长此以往,医生的公信力和工作安全感也将越来越低,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也就始终不能从根本上解决。
由此可见,维护医生的正当权益,调动医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医生主动、积极地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开展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
综观《医改意见稿》全文,我们认为对医生这个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主体重视不够、关怀不够、政策引导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