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中国医药产业的现状,由于市场假冒伪劣药品尚未得到根本遏制,药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因此,新医改方案对基本药物实行招标定点生产、集中采购、区域代理至少在目前是完全可取的。
对基本药物,国家可能会采取一套特殊的政府管制政策,所以,生产和流通部门要尽快适应这种新的药品营销模式,并对此考虑新的营销策略。
这次医药体制改革可以说还没有根本触及卫生体制改革,所以,“以药养医”也无法在短期内得以解决,一切有待于2009年医院试点的结果。
1月21日,国务院通过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2009-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五项改革。并初步测算,3年内医改将投入8500亿元。目前,对于医药体制改革方案中关注的热点讨论和猜测分析此起彼伏,围绕医改主题而召开的形形色色的高层峰会或高峰论坛也屡见不鲜,所思考的问题还是离不开医药体制改革征求稿中的聚焦点。在此,笔者已在《医药经济报》上斗胆作过分析。但目前市场上出现了很多不同的看法和观点,根据本人所了解的新情况,在此谈谈自己对新医改政策的看法。
定点生产、集中采购、区域代理还将继续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份研究报告对构建经济社会统筹的国家医药发展战略提出了五项内容。统筹医药生产流通能力发展与确保药品质量和合理用药;统筹医药市场发展与严格监管;统筹地方医药发展与国家总体部署;统筹医药经济增长与药品结构升级;统筹医药自主创新与国际医药合作。可以深信,有关精神必将融入新医改方案之中。
研究报告认为,新医改方案对基本药物实行招标定点生产、集中采购、区域代理至少在目前是完全可取的。支撑这一论点的理由是,由于医药市场中假冒伪劣药品尚未得到根本遏制,药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具体表现为:其一,制售假劣药品的品种多、数量大。假劣药品从过去紧缺贵细的中药材,发展到治疗性化学药品、中成药、注射剂、原料药和进口成药、甚至毒性药品等。其二,制售假劣药品的地域广,不少地方都存在这类问题,有的省涉及很多个县(市)。其三,制售假劣药品在偏远农村更为严重。有的地方假药劣药过期药均在农村大肆销售,个别农村的乡卫生院过期失效药品高达上百种,严重影响当地老百姓的用药安全。
笔者根据种种迹象猜测,对医药体制改革的焦点——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可能以各省市为单位进行招标定点生产和集中采购、区域代理,地方国企将是新医改下最大的受益方。政府目的是让各省市药监部门加强对地方药品安全的监管;而让老百姓能用上放心药,同时也能让地方制药企业在进行招标定点时具有一定的优势而使和谐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