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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做好药品营销人员备案工作
www.yongyao.net  2009-2-18 13:26:00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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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药品营销人员经营行为,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发了山东省药品营销人员备案查询系统,并于2008年5月起正式启用。省内外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在该省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营销人员,都在登记备案管理之列。省外药品营销人员可自主选择市级药监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备案信息全省共享。按照规定,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必须通过登录备案查询系统,核实与本单位开展药品营销业务的营销人员合法资格。凡违反规定进行购销活动的,按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处理。

截止目前,山东省已备案省内外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营销人员25530人。实现了对药品营销人员的网上查询、核对,确保药品从正规渠道购进,进一步规范了药品购销行为,在治理挂靠经营、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药品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来源:SFDA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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