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高价药之弊,顺价加价改为等额加价政策?
除了药品的政府定价范围,药品加成政策或将也面临调整。
据消息人士透露,医药价格改革方案提出,要改革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加价政策,调整方向可能有两种:差别差价和等额加价。
按目前医疗价格政策规定,医院可以施行药品加成政策,即“顺价加价”政策,即医院可以在进药价格上加价15%卖出。这一政策直接加剧了医院对高价药的偏好。
“医院和药企成为利益共同体,导致各方利益达成默契,药品价格越来越高。”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朱恒鹏称。
针对此,亦有业内人士呼吁,要改变“顺价加价”政策,并建议调整为“差别差价”,即高价药低加成、低价药高加成,从而使得医院有进低价的动力。实质上,地方也在尝试探索差别差价的加价政策,如浙江宁波市。
除此,等额加价也或许是药品加成政策调整的方向之一。
所谓等额差价是指,药品按一个固定的数额实行加价,即医院采购的药品按一个固定的数额实行加价再卖给患者,如采购一个100元和10元的药品,两者同样加价3元,到患者手里时,高价药为103元,低价药为13元。
“顺价加价是等比加价,和等额加价相比,仅差一字,但导向意义完全不一样了。”于明德对记者分析,医院无论是开高价药还是低价药,只能获得同样的利润,也就没有了选择高价药的动力。
“尽管可以纠正医院对高价药的偏好,但还是不能解决根本性问题。”于明德也提醒,并解释,如果以药养医不改变,医院还会通过各种途径开出高价药,如选择不实施等额加价的药品等。
重视劳务价值 医疗服务有望分级定价
除药品,医疗服务的价格也是政府价格部门来确定。据悉,医药价格改革方案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上,提出了三点主要思路,即适当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医疗服务分级定价、医用耗材限价。
现行医疗服务的劳务价值体现不够,导致众多医院只能通过大量消耗医疗用品和药品来获取补偿。由此诱发了诊治过程中检查繁多、用药昂贵、手术耗材剧增等问题。
如按北京市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标准,一级护理(重症护理)每天收费标准是7元。因此,医疗界一直呼吁提高现行医疗服务劳务价格。
据悉,医药价格改革方案对此提出了改革原则,即“调整基本医疗服务价格要逐步提高人力成本的比重。重点提高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和劳务价值的诊疗、手术、护理等价格”。
和药品定价一样,如何区别不同质量的医疗服务,给出一个合理的定价,一直是定价部门的难题。尤其是如果对医疗技术、劳务服务,实行全国统一定价,就难以体现不同医疗服务水平之间的差异。
针对此,价格改革方案提出了未来的改革思路,即对医疗机构和医生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分级定价。各地可根据医生级别、服务质量和市场需求等因素,对医疗服务制定不同价格。
比如拉开乡镇卫生院与县医疗机构、城市社区医疗机构与城市综合或专科医疗机构的价差。
“即促进患者合理分流,又鼓励医生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上述参与方案讨论的专家称。
除此,医用耗材也或将出现新的重大变化。据悉,价格改革方案提出,要通过限制医用耗材的流通环节差价率,来引导医用耗材的合理价格形成。
“这意味着,医用耗材可能会和药品一样,实施限制加成政策。”上述专家分析,即将来医用耗材从厂家出来,到患者手中,加价不能超过一定的比例,比如不能超过20%。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