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说法】
校医院 可做医保定点
政策:大学生参保后,执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一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
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应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由具备条件的校内医疗机构承担。校内医疗机构不具备条件的,由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就近、安全的原则选择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大学生日常医疗管理按现行规定执行。
解读:《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居民医保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国家和省规定适当增加适宜少年儿童诊疗的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超出目录范围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学生流动 应有对策
政策:各统筹区要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探索适应大学生特点的普通门诊统筹管理办法。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大学生因休学、实习、寒暑假等原因不在校期间,需在高校所在地之外住院的,管理办法由统筹区另行制订。
大病学生的福音
“湖北大学生医保政策的出台,最大的福音就是使学生大病有保!”湖北大学公费医疗改革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认为,该政策将阳光普照到广大大学生,其中一类就是患大病者,以前尽管有公费医疗报销部分,但对于学生及家庭而言,负担依然沉重。
2007年从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毕业的殷博对此感受很深。他有一个朋友在校期间不幸患白血病,手术费需50万元,所在的学校公费医疗管不了,家里四处筹钱,热心朋友也积极帮她募捐,目前手术费已凑齐,手术进行得很成功。“她只是一个幸运的特例,很多同学得了重病之后却没那么幸运受到社会的关注。”他认为,今后,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可通过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解决,这类同学将是最大受益者。
独立学院学生的医疗保障
“我们学校就相当于独立学院,以前根本没有公费医疗的概念,生小病就在校医院看,费用比较便宜,但没有报销的。生重病了,还是要到外面大医院去看。”殷博听说这次分校、独立学院学生也被纳入医保范围,很是惊喜。
据了解,以前,三本院校学生,如独立学院学生是享受不了公费医疗的。此次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分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都纳入参保范畴,无疑将受到这类学生的欢迎。
希望缴费标准有能力承受
同时,无论是高校老师还是学生个人,都希望个人参保缴费的标准能在学生能承受的范围内,如果能按照武汉市当地中小学生参保标准执行,即每人每年缴20元,学生应该能够承受。
对比,两方都提出了自己的期望:“校方欢迎该政策的出台,并将积极配合做好参保、就医管理以及日常医疗管理服务工作!”该负责人表示,同时也提出两点期望:学校公费承担日常医疗,保障了学生利益,但希望同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目前校医院都未被纳入医保定点医院,为方便学生就近就医,希望有关部门尽早出台配套方案。
不少学生也希望,由于休学、实习、寒暑假等原因,希望能针对学生需在高校所在地之外住院的情况,出台回校报销的相关办法。
链接 安徽放宽大学生特大病保障范围
安徽省对大学生医保门诊特大病保障范围适当放宽,其中,包括肾透析、恶性肿瘤、精神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和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病种都在保障范围内;建立了省级调剂金制度,主要用于支付超过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疑难或重大疾病医疗费用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补助。
来源: 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