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以来,山西省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采取“三查”,即查帐、查量、查处方的方式,重点对药品质量管理和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发现,通过去年开展的“规范化药房”创建活动,各医疗机构药品购销记录进一步健全,药品养护仓储条件得到显著改善,从业人员不良反应监测和上报意识明显增强。但也有个别医疗机构药品储存条件不达标、供货商资质文件过期、购销记录登记不及时等现象。
针对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予以了纠正,并依据问题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和限期整改。同时,要求全市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要进一步细化落实“规范化药房”创建工作要求,健全质量管理和不良反应监测机制,确保使用药品的可追溯性,保障市民用药安全有效。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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