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全面启动2009年药品经营企业GSP跟踪检查
中国公众合理用药援助系统
药品查询
请勾选查询条件后检索
药品名 企业名 批准文号 功能主治
你的位置:首页 > 安全用药 > 用药公告 > 药监动态 > 正文
福建省全面启动2009年药品经营企业GSP跟踪检查
www.yongyao.net  2009-4-20 15:35:09  来源:  责任编辑:
分享到: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管,防止企业认证后质量管理滑坡,近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全省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跟踪现场检查方案,开展为期九个月的药品经营企业GSP跟踪检查,并确定884家全省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作为检查对象,分为四个阶段开展检查工作。

准备阶段。2009年4月10日前为跟踪现场检查准备阶段,制定检查方案,确定跟踪检查名单。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应制定本辖区药品零售企业跟踪检查计划,并制定药品零售企业跟踪现场检查方案。

实施阶段。4月10日至10月31日为跟踪现场检查实施阶段,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跟踪检查由企业所在地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机构自行抽调检查员、确定赴企业检查的具体日期,并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跟踪检查有关要求以及跟踪现场检查方案组织实施现场检查。药品零售企业跟踪检查严格按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机构制定的跟踪现场检查方案组织实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报的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跟踪现场检查材料进行审评并提出跟踪检查结论意见,对不符合药品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的企业发出书面处理意见。

小结和监督抽查阶段。各设区市应于11月15日前将本辖区药品零售企业跟踪检查情况书面小结材料报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审评处。

总结阶段。12月1~15日为跟踪检查总结阶段。

来源:药监局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返回资讯中心 返回资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