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管,防止企业认证后质量管理滑坡,近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全省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跟踪现场检查方案,开展为期九个月的药品经营企业GSP跟踪检查,并确定884家全省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作为检查对象,分为四个阶段开展检查工作。
准备阶段。2009年4月10日前为跟踪现场检查准备阶段,制定检查方案,确定跟踪检查名单。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应制定本辖区药品零售企业跟踪检查计划,并制定药品零售企业跟踪现场检查方案。
实施阶段。4月10日至10月31日为跟踪现场检查实施阶段,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跟踪检查由企业所在地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机构自行抽调检查员、确定赴企业检查的具体日期,并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跟踪检查有关要求以及跟踪现场检查方案组织实施现场检查。药品零售企业跟踪检查严格按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机构制定的跟踪现场检查方案组织实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报的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跟踪现场检查材料进行审评并提出跟踪检查结论意见,对不符合药品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的企业发出书面处理意见。
小结和监督抽查阶段。各设区市应于11月15日前将本辖区药品零售企业跟踪检查情况书面小结材料报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审评处。
总结阶段。12月1~15日为跟踪检查总结阶段。
来源: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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