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表彰江苏省宿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这是该局继连续三年荣获“江苏省文明行业”称号、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2007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后,获得的又一殊荣,也是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唯一获此荣誉的单位。
近年来,宿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文明行业创建工作为总揽,坚持“全面动员、夯实基础,提高水平、纵深推进”的创建方针,将创建工作与各项监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评,切实把创建文明行业工作融入到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融入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现了创建工作有影响、有体系、有载体、有权威的“四有”工作目标。该局积极打造创建品牌,持续推进“饮食用药系民生,科学监管伴我行”主题实践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一致好评。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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