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象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县协管员会议,部署小型医疗机构整治工作,全县17家乡镇卫生院协管员参加会议。会议学习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宁波市2009“小药店”药品质量安全规范与提升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县“十小”办相关文件,然后按《宁波市乡镇卫生院以下医疗机构药械质量行政检查评分标准》,对丹城中心卫生院下属村卫生室进行检查,按整治要求提出改正意见,最后对乡镇卫生院小型医疗机构整治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强化检查,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要求各乡镇卫生院扎实有序地推进整治工作,加大对整治对象的检查频次和力度,督促其规范经营,保证于2009年10月底前全部达到标准要求,对已通过验收的小型医疗机构要不定期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巩固和提高整规成果。
二是统筹兼顾,做到“三个相结合”。与监管触角的延伸相结合,边整治边做好药械直通车向村卫生室的延伸工作;与规范化药房建设相结合,确保合格药房达标率达100%;与深化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相结合,做好药品配送工作,抓好源头管理,保证药品质量。
三是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报纸、宣传栏、培训等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争取政府重视,群众支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确保小型医疗机构整治取得实效。
来源: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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