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铜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从2009年5月份开始,集中7个月的时间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专项整治。
一是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查处将非药品与药品放在一个区域内销售,经营与药品包装相似、与药品同名或者名称相仿的非药品类产品的药品经营企业,严厉打击“无文号”等产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
二是药品流通秩序专项整治。重点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销售人员以及药品物流配送、药品邮递等环节,严厉打击非法渠道购药、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变相经营药品、挂靠经营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业务员从事药品现货销售及以健康咨询等方式变相经营药品等违法行为。
三是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医疗机构的植入性医疗器械、有源医疗器械以及隐形眼镜店、牙科诊所和义齿生产企业。严厉打击超擅自扩大经营范围以及经营、使用过期、失效、淘汰、无注册证、无合格证明的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
四是开展医疗机构用药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专科医院(门诊)、厂矿医院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是否私设药房、医疗机构是否未经批准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是否凭处方调配药品、是否经营或者变相经营药品等违法行为。
来源:国家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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