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严格换证标准,进一步规范许可行为,日前,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方案。
《方案》从换证的原则、换证企业应具备的条件以及换证工作程序等方面,对换证工作进行了部署。《方案》规定,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和《营业执照》,无挂靠经营、过票行为;无出租、出借、转让《药品经营许可证》行为。同时明确了暂缓换证和不予换证的13种具体情形,适度提高了药品经营企业人员资质、计算机管理系统及硬件设施等要求。
《方案》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换证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工作纪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依法开展换证工作。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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