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部署,2009年6月1日,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工作会议,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有关文件要求,对“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会上,副局长王宇平传达了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有关文件精神,并对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提出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治理“小金库”工作作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要深入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专项治理的各项政策规定。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小金库”,要严格按照“依法处理、宽严相济”原则进行处理,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凡隐瞒不报,经检查发现的,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是要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工作。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把治理“小金库”工作与纠正财务违规问题有机结合,本着边查边改的原则,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自觉纠正。同时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相关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工作机制。
会上,还宣读了《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单位根据省局方案规定,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按照时间进度安排,逐项做好各阶段工作,按时上报相关材料,确保“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如期完成并取得实效。
驻局监察室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对有关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典型,对有关人员及时作出处理。
来源: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