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9年全国药品抽验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和2009年国家药品抽验工作会议精神,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六项措施”,确保国家药品评价性抽样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及时召开省级监检联席会议。掌握评价性抽验品种及抽样批次,明确抽验工作要求及完成时限,制定出抽样工作实施方案。
二是组织一支抽样队伍。抽调8名药检人员,分成三个抽样小组、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开展抽样工作。
三是对本省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品种生产信息,确定具体抽样单位。
四是及时下发《关于做好国家药品评价性抽验样品确认工作的通知》,对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做好抽验样品确认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五是加强抽样工作宣传与协调。针对抽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误解、配合不力等情况,该局将评价性抽样纳入监检结合的范畴,加大对评价性抽样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做好与被抽样单位的沟通与协调,较好地解决了抽样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
六是加强样品的规范化管理。抽样组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样品的储存条件,及时对样品加以分类、整理并寄送承检单位。
来源: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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