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制定实施方案,部署药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工作。通过在全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建立规范的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加强安全专项整治、狠抓隐患排查整改,切实解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提高自治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管理水平。
此次药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专项工作主要任务有:一是在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的同时,全面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包括氧气等气体)、特殊药品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并监督企业整改消除隐患。二是组织和督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做好安全监督检查的同时,要针对企业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对有危险化学品、特殊药品等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督查检查率达100%。三是各食品药品检验所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存放有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及特殊药品严格管理。四是以“关爱生产、安全发展”为主体,加强教育宣传,提高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
专项治理工作从2009年5月到年底分为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全面治理阶段。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全系统执法人员的知识;提高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药品检验机构,对本辖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特殊药品等具有安全生产隐患的单位进行拉网式、突击式检查,检查面达到100%。二是重点督查阶段。自治区局对各市局开展“三项行动”治理工作进行督查,开展明查暗访,会同相关部门对重大案件督查督办,曝光典型案例。三是巩固提高阶段。利用各种媒体,组织开展“三项行动”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督促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落实整改资金,明确相关责任,制定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进一步强化对重点单位、重点企业的监管,巩固治理成果。
来源: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