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2日从黑龙江省卫生厅了解到,继10年前我省医院等级评审后,我省近期将新开展一次覆盖全省的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并规定今后每5年评审一次,“大医院支农”、“医师下基层”等将作为等级评审的重要标准。据介绍,等级评审可以调配医疗资源流向,引导百姓合理就医。
医院“粗放”管理亟待解决
据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省三级综合性医院的设备与环境明显改善,然而却不能与医疗质量提高成正比。一些医院疏于质量管理、核心制度不落实,医师基本功不扎实、过分依赖仪器设备等,困扰着医院管理者。
目前,我省医院管理可以用“粗放”来概括,原因有历史因素等多方面,而开展医院等级评审是我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一个突破。
等级评审以病人为中心
“在制定评审标准时,我省把落脚点放在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以人为本上。医院要切实保护病人的权益,要对患者合理治疗检查,充分考虑患者的经济承受力。”省卫生厅医政处负责人介绍,“一所医院不仅看它的设备,还要看它的设备管理与运用过程中质量控制做得好不好,仪器设备出具的数据是否准确,各个检查环节是否注意保护患者的安全与隐私等。”
据介绍,在评审方案中,不合理用药、大处方、滥检查等问题加大了扣分;ICU、手术室等风险较高的部门设置了较多的分数;公立医院应承担社会责任、院领导不得兼职科主任等都占有一定分值。
全省医院分三级六等
目前,我省已制定了相关评审标准及办法,规定医疗机构评审分三级六等:即三级甲等、三级乙等,二级甲等、二级乙级,一级甲等、一级乙等。条件成熟还可开展三级特等医院评审工作。
我省规定,医院等级评审每5年进行一次,实行动态管理,等级能上能下,新建医疗机构取得执业许可证3年后方可申请评审。根据区域医疗规划的要求,综合性医疗机构的三甲、三乙、二甲登记的比例原则保持在1:3:6,二乙以下医疗机构暂不设置比例。
来源:生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