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群众的安全消费意识,日前,河北省邯郸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近年来群众的投诉举报情况和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社会发布三条药品消费警示,提醒全市消费者谨防上当受骗。
一是互联网购药需警惕。由于互联网的普及,网上购物方便、快捷,已经成为一种购物趋势。但是,网上购药存在许多陷阱。部分网站伪造或假冒开办单位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假药,严重危害公众用药安全。消费者可以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浏览“网上购药安全警示”栏目,了解有关信息。购买药品应尽量选择医院和药店,并在医生指导下合理用药。
二是切莫轻易邮购药品。近年来,接到多起邮购假药药品投诉,经鉴别多数为假药。根据目前邮购药品中出现的问题,建议消费者在选购药品时做到“四看”:一看有没有批准文号,看是不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批准上市的药品,还可以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二看有没有批号,批号一般都是该批药品的出厂日期,如20090712等;三看有无生产厂家,如果没有上述三项,则视为“三无产品”;四看有效期,看有没有超过保质期限;五看药片颜色,看有无变色、变质、潮解、崩裂以及包装是否破损等。
三是警惕保健品的虚假宣传。现今,各种健身器、“保健被”、“保健床垫”以及各种保健食品越来越多,各种各样的“专家健康讲座、免费赠送、免费体验”等活动容易迷惑中老年人。诚诫全体市民要正确分辨药品和保健食品的区别。一是内涵不同。药品是用于疾病的预防和治疗;保健食品是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食品。二是功效不同。药品有严格的适应症,对治疗疾病有较确切的疗效。保健食品具有调节机体的功能,没有明确的治疗作用。三是批准文号不同。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国产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格式为:国食健字G+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进口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格式为:国食健字J+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保健品不能代替药品的功效,建议身体不适患者迅速到正规的医院检查,并根据医生开具的药方购药。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