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以来,河北省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三项措施加强群众举报受理工作,并以此作为案件查办线索,收到显著成效。
一是实现投诉举报渠道“多元化”。畅通电话举报、网站举报和现场举报三个渠道,方便群众举报。同时,通过新闻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让群众知晓举报药械违法行为的途径。
二是实现举报案件处理“及时化”。认真做好投诉举报来电、来函的接听及记录工作,待案件处置完毕后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核查实情。
三是实现举报受理与便民服务“同步化”。在做好举报受理工作的同时,对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积极予以解决。
四是实现举报线索与药品稽查的合理对接。将群众举报作为稽查工作的着眼点,从中分析形式,发现案件线索,增强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靶向性。2009年以来,全局共接受群众电话投诉举报和咨询900余次,反馈率达100%,并通过此途径受理举报案件20起,均依法进行了严肃查处。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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