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城区零售药店集中整治动员大会,决定从2009年8月起,对市区200多家零售药店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整治活动。
整治重点包括零售药店的环境卫生、药品质量、服务态度、内部管理、社会效益等状况。根据整治要求,所有药店必须按照批准的地址和面积经营,门窗清洁,药橱和药柜整洁美观,防蝇、防虫和避光设施齐全到位,温控和冷藏设施正常开启和运转。非药品和药品、保健品与药品分区存放并有明显标识;处方药实行封闭式管理,凭处方或登记销售等。
此外,药店内部管理也将作为整治的重点内容。各药店员工须持证上岗,介绍药品知识准确客观;驻店药师须在岗在职;各药店必须定期进行内部质量管理评审,及时消除药品安全隐患。年底,将根据评比结果,评出诚信药店、放心消费示范药店并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不合格的药店,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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