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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滁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统一”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
www.yongyao.net  2009-7-1 10:08:45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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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安徽省滁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规范药品零售企业服务行为,以换证为契机,对滁城药品零售企业实行“四统一”管理。

一是统一制作了监督举报公示牌,悬挂在药品零售企业明显位置,将监督电话、举报内容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统一服务承诺公约,将服务公约张贴在店堂醒目位置,接受消费者监督;三是统一制作了“过期药品回收箱”,相对合理摆放在滁城10余个大药店,要求经营企业做好过期药品回收登记记录,定期通知药监人员将回收过期药品收回集中处理;四是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统一网络上传,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培训,使其掌握操作要领,推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化管理。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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