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始终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水平,更好地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途径给予高度重视,不断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实行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负责,业务处室具体承办,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综合督办的层级负责制,并不断完善办理责任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办理程序,较好地保障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时限。
2009年,该局负责的办件共9件,主办2件,协办7件。在办理提案工作中,从党组书记到各分管局长都给予高度关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学习研究,承办处室实行专人专办,为做好提案办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在具体办理过程中,该局人员始终坚持以积极诚恳、认真负责的态度,克服当前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等新变化所带来的新问题,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咨询有关内容,并与提案人保持经常性的沟通与会商,在反复征求答复意见的基础上,再由局领导亲自与提案人进行面对面答复,取得共识和满意后,形成正式的答复文件寄送委员及上级相关部门。目前,该局已全部提前完成了所有办件的答复工作,其主办件全部实现了“双百”的目标,即面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此外,该局还高度重视建议、提案的落实工作,切实将建议、提案与监管工作紧密结合,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切实推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不断深入开展。目前,该局结合今年委员提出的完善临床前药品安全评价管理的提案,制定了三项监管措施,继续对临床前药品安全评价工作予以超前介入服务,指导和规范创新药物的临床前药品安全评价研究,支持和扶植创新药物的临床前研究,继续加强对临床前药品安全评价机构的管理;对委员提出的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长期机制的提案,制定了《吉林省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与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各层面沟通完善后再予以试行,以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