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违法药品广告集中整治,各市、县(市、区)局积极落实,组织宣传发动、认真调查摸底,进行全面排查。对违法药品广告实施了核查、行政下架、先行登记保存等措施。对标注宣传功能、疗效、使用药品名称的保健食品,依法进行立案查处,专项整治工作初显成效。
为使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江西省各市、县(市、区)局根据实际,创新工作思路,摸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为全面核查药品广告信息是否违法,设计了《药械广告监测情况表》,将药品广告宣传的有关法律法规逐项标明,通过比对,核查出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对当地有线电视台涉及的具体违法行为,则向其广告部送达《药品广告监测情况反馈意见书》,敦促其改正。要求有线电视台把所有在辖区内播放的药品广告复制后送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播放,不合格的移送工商部门处理。从药品广告主(经销单位)-代销单位(零售药店)-电视台这一链条中的零售药店着手,通过掐断中间环节(即管住销售违法广告药品的药店),达到整治的目的。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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