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体制改革职能调整的特殊时期,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不断加大监管力度,自2008年9月以来,深入开展了以打假治劣为主要内容的“绿剑”行动,相继查办案件116起,其中大案要案15起,拘捕37人,严厉打击了药品和医药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消除了安全隐患。
一是广泛宣传,严查举报。在“绿剑”行动中,该局坚持“四个一”的原则,即重视每一个举报,摸查每一条线索,不放过每一个可疑点,不放过每一个嫌疑人。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绿剑”行动的内容、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公布打假治劣举报电话,认真扎实受理查处举报,激发群众的举报热情。
二是联合打假,追踪查源。该局高度重视与公安、检察、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协调联系,建立了高效运行的联合打假工作机制。在查办大案要案中,预先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系,共同研究方案,开展行动,有效解决了办案难、移交难的问题。
三是不徇私情,秉公执法。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许多违法分子千方百计逃避处罚,有利益诱惑的、有托人说情的、有威胁恐吓的。面对威逼利诱等各种各样的复杂局面,该局从领导到执法人员严格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不怕得罪亲戚朋友,不怕违法分子打击报复,坚决顶住压力。一方面,向前来说情的人宣传法律、讲明利害,对携带礼品、礼金的坚决拒绝退回;另一方面,要求执法人员在会见当事人或者委托人时,至少保证有两人在场,使执法程序透明、公开,秉公执法,公正办案,树立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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