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2008年6月份开展对131家经营使用管理水平较为薄弱和信用等级较低(C、D级)的药品零售企业、村卫生室药房进行整规,目前,共完成整规122家次,验收合格29家,作出警告、责令整改16家,确保到2009年底整治面达到100%,力争95%以上的“小药店”实现规范与提升。
一是深入调研约谈,提升整规对象认识。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调研、帮扶等工作,及时掌握“小药店”发展面临的困难和质量管理存在的共性问题,收集意见建议。召集部分“小药店”负责人开展约谈活动,把走访收集到的问题作为约谈的内容之一予以通报反馈,进一步提升整规对象的思想认识。
二是落实人员责任,形成“五常监管”态势。对整规对象一对一安排执法人员建立监管责任机制,上网站、发文件、亮照片、跟电话,确保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监管工作指导员定期对“小药店”整规工作开展检查与指导,形成了常检查、常指导、常督促、常整改、常宣传的“五常监管”态势。
三是借力督促检查,构建整体推进格局。会同协管员、信息员联合检查20余家整规提升对象,对于少数企业仍存在场所混乱不整洁、调配处方未签名、药品养护措施不到位、药品从业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等现象,当场予以纠正并提出整改意见,责令其进一步整规提升;对问题突出、规范提升不力的“小药店”、小诊所予以通报教育。
四是鼓励统一配送,规范药品采购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确定台州市内11家药械批发企业作为本市“小药店”药械统一配送单位,鼓励药品批发企业向农村“小药店”、小诊所和小药柜直接配送药品,引导“小药店”、小诊所和小药柜自觉加入药品配送网络。目前药品配送覆盖面达到100%,切实起到了减少流通环节,规范采购渠道,有效提高“小药店”药品经营使用能力的作用。
五是强化监察考核,促进工作落实。建立“小药店”整规工作监察机制,将“小药店”整规列为科室重点工作在年初以“牵头函告书”的形式予以明确,年中、年末二次进行监察并进行情况通报,年底走访五分之一以上整规对象进行抽查,并将整规工作与监管人员工作业绩考核挂钩,年底考核信用等级提升率和抽查样本单位分析符合率,切实推动整规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