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中药饮片和制剂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全程规范药品生产行为,确保药品生产质量安全,近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在全省开展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生产以及关键生产设施、设备变更专项检查。
通知要求,各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稽查局要组织对辖区内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中药饮片企业违法生产、中药制剂企业违法购用中药饮片和浸膏的行为,以及企业违法变更关键生产设施、设备等情况。加大对未取得GMP证书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从事中药饮片生产经营活动,取得GMP证书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超范围生产,中药制剂生产企业从非法渠道购进原、辅料,不按要求进行储存、检验和发放,对毒性药材不按要求实施特殊管理,违反工艺处方要求少投料、甚至不投料,擅自添加处方规定以外的化学物质,不按标准对药材、中间产品和成品进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关键生产设施和设备变更不按要求报告、备案并进行相关验证、文件制定、员工培训等可能影响药品质量和公众用药安全的8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针对性地从源头上排除质量安全隐患,降低药品安全风险。
通知明确,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企业执行GMP情况、以往稽查抽样检验情况和违法记录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保证监督检查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专项检查时间从2009年8月20日至10月20日。
为使检查取得实效,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将组织督导检查。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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