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以来,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准确把握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正确面对机构改革,坚持科学监管理念,确保机构改革期间“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在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同时,积极稳妥地推进体制改革,做到药品监管不放松、餐饮监管早准备、机构改革多主动、基层队伍勤督导。
一是药品监管不放松。今年以来,海南省药品监管系统各项重点工作进展顺利,基本完成了过渡期集中审评品种的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和中药注射剂品种安全性再评价工作;开展省内医疗机构院内制剂清理整顿,突出高风险品种的监控,提升风险防控能力,针对高危品种进行重点监管,实施动态核查;开展对化学药品制剂生产企业原料药专项检查;完善质量受权人制度与派驻监督制相结合的监管机制;深入推行药品日常巡查制度,将巡查范围延伸到医疗机构;推进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试点工作;全面开展《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SP再认证工作;积极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做好防控药品储备和监督检查,确保及时供应、安全使用。全省共办理案件263件,向工商部门移交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131起,采取强制措施停止销售12个品种。近期,为进一步加强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的管理,开展了代号为“雷电行动”的整治不凭处方销售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专项行动。
二是餐饮监管早准备。在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没有落实之前,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折不扣地继续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职责,稳步推进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积极做好新职能实施的各项前期准备及衔接,以保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平稳过渡,避免出现监管真空,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机构改革多主动。经过与相关部门有效沟通,海南省政府下达了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定方案,明确该局作为主管全省食品药品工作的省政府部门管理机构,由卫生厅管理,保留正厅级作为过渡,在保留药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基础上,划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处的职责,划入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职责。增设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处、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督管理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取消食品监察与协调处,其他处室基本保留不变。人员编制不变。对于市县一级的机构改革,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多次与相关市县领导沟通,全力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在改革中使监管队伍主体能得到加强,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打下基础。
四是基层队伍勤督导。针对基层队伍在体制调整的过渡时期,可能会出现种种困难、问题和顾虑,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除经常下基层进行督促指导外,还召开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座谈会,学习贯彻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总结上半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分析形势,研究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要求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部门要坚定信心,创新机制,努力实现体制调整平稳过渡。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