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潮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从四个方面采取积极措施,切实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该局根据《2009年潮州市药品经营企业日常检查工作计划》,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的检查工作进行科学安排,确保不重不漏,并认真组织检查,纠正企业不规范的经营行为。
二是和换证认证相结合。2009年,该市有600多家药品零售企业和30家批发企业参加换证和GSP再认证工作,该局抓住企业换证和认证的契机,对药品经营企业从人员、机构、设备、设施到药品的购、销、存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三是开展专项检查行动。该局根据省局印发的《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经营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结合该市实际,以“盐酸曲马多”、“安定片”等第二类精神药品和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为重点品种,以具备此类药品经营资格的药品批发企业和连锁药店为重点对象,以学校周边地区和成人用品集贸市场为重点地区,在全市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清查行动,防止该类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并在药店等公共场所张贴“懂得保护自己、拒绝滥用药品”和“滥用药物受害的不仅仅是自己”的宣传海报,取得良好效果。
四是推行药品信用体系建设。自2007年开始,该局即按照《潮州市药品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及实施方案》,根据药品监管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地医药行业的实际,启动药品量化监管模式,综合各家药品经营企业每年的监管情况,实施信用等级评价,建立起守信褒奖,失信惩戒的量化考评工作机制,通过以先进促共进的做法,督促全市药品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走规范化发展道路,为监管工作效能的提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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