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挂靠走票”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违法行为,日前,浙江省浦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开展药品经营企业药品购销渠道合法性专项检查,以“四查四看”把好药品购销渠道关,
一查药品购销票据,看票据是否合法。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药品购销活动中票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税票上是否注明销售药品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金额等,是否附有销售出库单,出库单内容是否齐全。
二查购进企业留存证照,看购进企业是否合法。是否对购进企业合法性进行审核,是否留存购进企业《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合法证照,留存的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是否有向无证单位(个人)采购药品,向无证单位(个人)销售药品等行为。
三查药品质量档案,看购进药品是否合法。从金华地区以外企业购进药品,是否索取国家药品注册批件和药品法定质量标准等药品合法性资料,购进药品合法性已审核品种是否及时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品种目录是否包括档案号、药品名称、生产厂家、供货单位和审核情况等内容。
四查物流凭证,看寄收货地址等是否与随货票据一致。检查运输方式和联系方式,核对寄收货地址、单位、寄收件人、数量、时间和随货票据等的一致性。检查退货药品处理记录、提货人等是否与实际一致,是否提供退货冲票等。
此次专项检查从2009年7月份开始到11月份结束,历时5个月,分四个步骤实施。检查中,发现因购销环节审核不到位而造成非法购销药品、经营假劣药品及挂靠走票的,将依法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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