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甲型H1N1流感疫苗研制、生产等各环节监督管理,确保疫苗生产质量和安全,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有关事项发出通知。
通知要求,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技术审评工作。要严格依法规、按程序、照标准进行审评审批,保证结果的科学、准确、公正和可靠。相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强化对甲型H1N1流感疫苗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严密部署,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
通知强调,要认真做好产品批签发和检验工作,严密监测疫苗不良反应情况。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和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应高度关注甲型H1N1流感疫苗不良反应,一旦收到不良反应报告,应立即与当地疾病控制机构联系,积极配合疾病控制机构的调查诊断,综合分析和科学判断,并按规定逐级报告。
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各有关单位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认真地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苗安全监管各项工作,齐心协力,确保疫苗质量和安全。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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