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桐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建立药械市场常态监管、科学监管模式,进一步规范基层药械市场,确保药械质量安全。
一、强化建章立制、落实安全责任
一是继续完善机关工作制度。适时调整、修订、新增部分工作制度,完成《2009年机制制度汇编》。开展人员的培训教育,确保新修订的制度落实到位。
二是继续深化安全责任体制。坚持政务公开制、首问责任制、失职追究制的全面落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是继续执行行政监督机制。在行使药械监管职能过程中,坚持内部监督,实行双人签字,复核审议、法制把关;加强群众监督,认真落实举报件的登记、交办、反馈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二、强化常态监管、落实安全保障
一是重点做好药械流通监管。基本完成药械批发企业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零售企业年度检查覆盖率达到100%的检查任务。加强特殊药品监管,开展批发企业麻精药品监督检查,进行实时在线监控;开展零售企业含麻黄碱、可待因药品专项抽查。继续推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的建设,认真做好不良反应事件收集和上报工作。
二是努力做好药械生产监管。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协助开展药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管、GMP认证后检查、药品注册核查等检查工作,着重检查化学原料药、中间体采购、储存、使用情况。建立健全市药械生产企业监管档案,收集包括药品生产许可、药品注册证、生产监督检查、药品质量抽查、不良行为记录和举报投诉等相关数据,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履行基层监管部门的“属地管理”责任。
三是加强药械广告监管。严格《桐乡市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督管理制度》,完善药械广告发布档案和监管档案,继续对辖区2个市级电视频道和1个调频广播频率实行全天24小时监测,定期通报违法广告,及时清理违法宣传内容,有力打击违法广告发布行为。目前,已开展药械广告监测420次,其中电台监测60次,电视监测120次,报纸监测240次;广告现场检查330次。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