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以来,湖南省大力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百日整治”行动,部署周密,重点突出,成效明显。截止7月底,全省共出动稽查人员8万多人次,检查单位3.1526万家,责令改正违法违规行为4162起,全省共摸底清查非药品5734批,下架非药品5147余件;受理举报投诉1531件,查办违法案件6735起,结案5262起;取缔无证生产经营361家,因涉嫌触犯刑律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数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确保了公众用药安全。其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在专项整治中,始终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积极开展突击检查,同时,坚持不走过场,不搞运动式执法检查,不以完成多少检查对象定目标,专项整治结合企业日常监管,采取同一企业多项专项检查一并进行,避免了重复检查,区别诚信等级,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药械单位,进行重点跟踪监督,适当加大日常监督检查次数、检查范围和抽验频次,提高监督检查的效率。重点企业检查面达100%,做到专项整治、日常监管两不误。
二、坚持专项整治与监督抽验相结合。对重点企业加大监督抽验频率,对重点品种实行集中抽验,先后开展非药品添加药物成分、中成药非法添加、违法广告药品、医疗器械等四个专项抽验。上半年,全省监督抽验2419批次,检出不合格批次631批次,不合格命中率为26.09%,较2008年同期提高了5.39%,特别是通过专项抽验发现非药品添加药物成分的29批次,中成药非法添加初筛为阳性的89批次,充分发挥了药品检验的技术支撑作用。
三、坚持专项整治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将专项整治工作列为年度阶段性重点工作,纳入为年度工作绩效考核主要内容。要求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狠抓工作落实,将具体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细化,实行分片负责,任务到人。并组成督查组对整治情况进行现场督查,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四、坚持专项整治与贯彻“两高司法解释”相结合,同时,在工作中认真处理举报投诉案件,对举报投诉和协查核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把反映集中的问题作为下一步的稽查重点,列入到专项整治内容。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