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紧密关注当前禁毒形势,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要求,创新监管思路,采取以会代训等措施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监管触角有效延伸至经营、使用、仓储等各个环节,严防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
一是以会代训。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向相关企业宣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法规。召集省内部分涉药的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通报目前禁毒的严峻形势,传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类药品管理的分工及要求,典型案例结合大量数字、真实的图片,对参会企业触动很大,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二是签订责任书。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具备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经营资格的企业和新申请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批发资质的经营企业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企业是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第一责任人,提高监管相对人安全防范、规范经营的意识。
三是执行季报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季报制度指定专人及时分析辖区企业上报数据,辨别企业购销数据有无异常,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实施现场检查的重点企业,有效地提高监管效率。
四是严格现场监检。在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经营企业检查坚持“三不放过”原则的基础上,慎审生产企业购买麻黄碱原料药和经营企业申请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批发资质;严把生产企业麻黄碱仓库管理及监督投料;严格规范生产经营企业购销渠道。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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