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0~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于胜德等带领区市局相关负责人,先后到部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调研,检查“7·5事件”以来的药品生产经营情况,听取企业干部职工的思想反映,面对面宣传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维护新疆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维稳工作动员大会精神,做好解疑释惑工作,教育引导各族干部职工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努力工作,为维护新疆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做贡献。
通过听取汇报、与企业员工座谈、检查药品生产经营情况。调研组认为,“7·5事件”事件和“针刺”案件发生以来,各企业发挥党团组织、领导班子和工会的作用,及时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和通知精神,有针对性地抓教育、抓安保、抓工作,积极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药品的生产和采购供应工作,为保障各族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贡献。
于胜德结合当前形势和任务.围绕贯彻落实9月6日自治区维稳工作动员大会精神,提出希望和要求。他强调:
一、统一思想、真正认清“三股势力”和“东突”分子的罪恶阴谋。要进一步认清“7·5”事件和“针刺”案件的性质,擦亮眼睛,明辨是非,增强对祖国、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提高对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坚决同“三股势力”和民族分裂分子作斗争,坚定不移地支持党和政府依法严厉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二、坚定信心,毫不动摇地相信新疆的明天会更好。 一是坚信党和政府的领导是英明、坚强的:新疆的发展、稳定,始终得到党和国家的高反重视和大力支祷。二是坚信党的民族政策是无比正确的。三是坚信民族团结坚如磐石。四是坚信新疆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势头是不可阻挡的。
三、顾全大局,自觉维护各民族大团结。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各族干部职工一定要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不动摇。要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
四、立足本职,努力保障各族群众用药安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是药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强化责任意识,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义务。生产企业要严把原辅料采购、投料、产成品检验和放行关,做到不合格物料不购进、不投放,有质量问题的药品不放行、不上市。经营企业要严把药品采购、贮存、销售关,做到经营行为规范、销售的药品质量安全可靠。要加强毒麻精放等特殊药品的管理.严格实行一次性注射器“实名制”和限量销售,严防敌对分子利用特殊药品和器具搞投毒、破坏和捣乱活动。为维护社会稳定尽心出力。要适应当前防控甲型H1Nl流感的需要,开足马力生产、敞开渠道采购预防所需药品,保证市场供应,满足各族群众的防病需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对借机生产销售假劣药品或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决不能失之于软、失之于宽,以维护良好的药品生产、流通秩序,确保各族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来源:国家药监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