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建立全市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机制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回收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力度,保障市民用药安全。
根据方案,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若干家管理规范,药品质量信誉较高,覆盖能力较强,全部为直营药店的药品零售企业设立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点。2009年9月份首批设置200~300家,今后陆续扩大,逐步建立起覆盖全市的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网络。加强回收点管理,统一制作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箱、标识和回收药品登记簿,对回收的药品逐一登记造册,并指定驻店药师或质管员负责管理工作,防止药品丢失。建立有奖回收的利益引导机制,鼓励市民将家中过期失效药品送到回收点。加强检查督办,每半年统计上报一次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工作落实情况。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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