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特殊药品安全监控追溯体系建设,强化对特殊药品生产出厂、流通的动态监控,确保特殊药品信息真实、可追溯,近日,山西省忻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忻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殊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制度(试行)》。
该制度明确了忻州市辖区内特殊药品电子监管实行“周监测、月分析、季度核查”工作制度。市局和分局指定专人负责特殊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每周定期登陆“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对辖区内特殊药品的生产出厂、流通情况进行网上监控;每月底对当月特殊药品电子监管情况进行分析核查,针对预警类别进行相应处置;每季度市局要针对上一季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流向情况组织一次核查工作,各分局开展核查工作并向市局反馈检查情况。该制度还要求特殊药品电子监管单位及个人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强化保密意识,不得随意泄露监管信息。
该制度的出台,进一步强化了市局和分局在特殊药品监管工作中的沟通协调,形成了上下联动、互相配合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对于提高特殊药品监管能力、保障特殊药品安全必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来源:国家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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