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
2009年9月14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各市(州、长白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加强防控甲型H1N1流感药品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强调,各地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促检查,狠抓措施落实;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加强防控药械监督检查工作,特别对甲型H1N1流感疫苗和卫生部确定的防治甲型H1N1流感的中成药品种要检查到位,同时认真做好监督检查记录,确保防控药品和医疗器械购销渠道合法,质量可靠;加强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及时有效处置可能出现的偶发事件或疫苗不良反应事件,防止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发生;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应对预案,加强应急值守、应急队伍和技术准备等工作,设置24小时值班电话,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江西
2009年9月14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局长办公会,传达贯彻全国、全省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卫生部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认真学习省委书记苏荣就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9〕19号)的重要批示精神,研究部署下一步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克服麻痹和松懈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围绕“强化预防措施、严控社区传播、加强重症救治、减少疫情危害”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职责,突出抓好重点时期、重点地区(场所)、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防控药械的监管和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的监测。
二是要切实履责,加强防控药械的质量监管。特别是要做好国庆、中秋长假期间流感防控药械的监管;对发生疫情学校救治现场的防控药品、医疗器械开展监督检查,对大中专院校医务室的药械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磷酸奥司他韦、连花清瘟胶囊、银黄类口服制剂、双黄连口服制剂、一次性口罩、防护服等防控药械重点品种质量进行严格检查,确保防控所需应急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
三是要进一步关注疫情进展,配合做好药械供应工作。要及时掌握了解防控药械的市场流通、供应情况等信息,配合工业信息、卫生等部门做好防控药械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四是进一步加强对防治药品和疫苗的不良反应监测。
五是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信息沟通和情况汇报。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对重要信息以及出现的异常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切实做到联络畅通、反应迅速。
六是进一步做好防控知识的宣传和舆论引导,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和知识。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