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
为及早发现群发、紧急、重大甲型H1N1流感疫苗不良反应/不良事件,及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吉林省食品药品评价中心制定阶段性甲型H1N1流感疫苗不良反应监测值班制度。
目前,该中心已经制定了包括工作职责、与省CDC联络沟通机制、登记报告规程、具体值班表等在内的值班制度,旨在全面落实阶段性甲型H1N1流感疫苗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同时,还将及时关注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有关工作动态,认真领会国家中心关于监测工作的指导性意见,保证全省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湖北
日前,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切实做好甲型H1N1疫苗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一、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把监测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不良反应作为预防甲型H1N1流感的重要组成部分,密切关注其接种情况。对辖区内接种人员要心中有数,对接种后可能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事件)情况要及时掌握并向省局和省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二、对严重、死亡以及群体不良反应必须在发生或发现的第一时间电话报告,省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
三、一旦发生严重、死亡、群体不良反应(事件),除按规定报告外,还应密切配合辖区疾控部门开展调查,及时报告相关进展情况。
四、各地还应关注季节性流感疫苗发生的不良反应(事件),并及时与省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联系。对严重、死亡以及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来源:国家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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