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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药物性眩晕的方法
www.yongyao.net  2009-10-19 12:31:27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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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药过程中出现了不明原因的头昏、头晕及晕厥,应当考虑是不是药物性眩晕。很多药物含有致使眩晕的成分。

能够引起眩晕的药物主要有氨基甙类抗生素,包括庆大霉素、链霉素、新霉素和卡那霉素等,次为利尿剂如双氢克尿噻、速尿和利尿酸等,比较少见的药物还有水杨酸类和奎宁。医学研究表明,药物性眩晕的发生机理与这些药物能够损害耳蜗迷路或毛细胞,或造成两耳之间的迷路平衡失调,或引起耳蜗毛细胞微循环障碍,引起局部缺血有关。

药物性眩晕的临床特点是:①多在用药当日或第2—5日内突然发作,发作时感到地面下沉,物体旋转或倾斜,此时患者很想抓住一个牢固的物体,或想闭眼及卧倒。②发作期间,患者多伴有恶心、呕吐,但意识清楚,能够描述发作经过。③发作持续时间较短,绝大多数只持续几分钟或几十分钟,个别病例长达1—2个小时以上。④一旦发作停止,症状完全消退。

把握上述4个方面的临床特点,结合病史及用药史,药物性眩晕明确诊断并非很难。确诊后应立即停用可致眩晕发生的各种药物。持续时间短者无需特殊治疗,适当休息即可迅速缓解症状。持续时间长者可考虑服用苯海拉明、乘晕宁等对抗药物,效果不明显时可加用654-2,以通过扩张耳蜗微血管,减轻缺氧来增强疗效。

临床资料表明,老年人、儿童及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是药物性眩晕的高危对象,这些人群应慎用可致眩晕发作的药物,特别要避免将两种或以上可致眩晕的药物联合使用。另外,氨基甙类抗生素在引起眩晕的同时还有引起耳鸣、耳聋的危险,因而在用药期间要留心听力变化,注意耳鸣现象,一旦出现这类表现之一,都要立即停药并加以处理。

来源:用药安全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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