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城乡药品安全监管,突破农村药品安全监管瓶颈,推进“平安重庆”建设,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基层药品监管网络,大力推进基层药品监管。
一是建立药品监管责任体系。将药品安全纳入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逐步建立起考核对象明确、考核组织严格、考核依据充分、考核标准规范、考核结果充分使用的基层药品监管工作综合目标考核体系,认真落实责任考评制、责任追究制。
二是提高基层药品监管能力。加强区县(自治县)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人员、药品安全乡镇委托执法人员、村居药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着力解决基层药品监管人员数量少、监管能力弱、稳定性差的问题。继续加强基层药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提高监管队伍的整体监管能力。
三是健全基层药品监管机制。健全药品安全委托执法制度和村居药品安全信息员制度,促进基层药品监管工作深入开展;健全绩效考评机制,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基层药品监管单位和人员给予奖励;健全基层药品监管联动机制,加强区县(自治县)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人员、乡镇委托执法人员、村居药品安全信息员之间的配合,共同做好辖区内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健全工作经费补贴机制,列支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对委托执法人员和药品安全信息员给予适当补贴,调动基层药品监管人员的积极性。
通过以上措施,基层药品监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得到有效调动,基层药品监管网络日益完善,基层药品监管成效逐步显现。2009年以来,全市药品安全乡镇委托执法人员开展监督检查7640次,出动委托执法人员18752人次,检查药品经营单位18302家次,检查药品使用单位16951家次,检查集市2846场次,向区县分局提供监管信息605条。责令违规经营药品单位当场改正1150家次,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86份,取缔无证经营药品摊贩226个,取缔非法药品宣传101场次,给予行政警告62人次。药品安全乡镇委托执法人员与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执法人员联合办案245件,出动委托执法人员707人次。
来源:国家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