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监督管理,规范药品生产秩序,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生产质量,日前,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全市药品生产企业印发了《天津市药品生产质量受权人制度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共十二条,分别对实施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的意义、受权人的定义、受权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受权人的主要职责及责任追究、受权人的确定和变更、对受权人签订授权书的要求以及受权人制度的确立等作了明确要求。
来源:国家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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