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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药品说明书上的“孕妇慎用”
www.yongyao.net  2010-1-17 17:28:53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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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常会在药品的说明书里看到“孕妇慎用”这四个字,而几乎所有的孕妈妈都会将这四个字奉如圣旨。但是,是不是孕妈妈吃了这些药,就一定会对宝宝造成伤害呢?“孕妇慎用”的药就一定是孕妈妈的禁区吗?

在普通人的心目中,“孕妇慎用”就等同于了“孕妇禁用”。事实上,在医学领域里,只要是没有在孕妇身上做过试验,或者是没有对孕妇和常人进行过对照研究的药品,在原则上都会写上“孕妇慎用”。没有一个孕妇愿意冒着伤害胎宝宝的危险来提供自己做医学实验,因此许多药品都会有“孕妇慎用”的字样。所以,以后当你再看到这四个字,不要太过于紧张。

那么,在哪些情况下我们真的需要“慎重”对待这些“孕妇慎用”的药品呢?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根据药物对动物和人类所具有不同程度的致畸危险,将其分为5类,称为药物的妊娠分类,简称FDA分类。可供孕妈咪们参考。

类:早孕期用药,经临床对照研究未见对胎儿有损害,其危险性极小,如多种维生素。

类:动物实验中未见对胎儿有害,但尚缺乏临床对照研究;或动物实验中观察到对胎儿有损害,但临床对照研究未能证实。如一些抗生素、青霉素族、头孢类等。

类:动物实验中发现对胎儿有不良影响,但在人类还缺乏充分证明或动物实验中亦缺乏充分的对照研究。如阿司匹林等。

类:有证据表示对人类胎儿有危害,但临床非常需要,又无替代药物时,应充分权衡利弊后使用。如一些抗生素、激素类药物。

类:对动物和人类均具明显的致畸作用,其危害性远超过其可能获得的任何有利效果,这类药物在妊娠期禁忌使用。如抗癌药物、避孕药等。

“孕妇慎用”5大原则

原则一 随意用药很危险

药物既不能滥用,也不能有病不用,孕妇因为疾病同样会影响胎儿,更不能自选自用药物,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已证明对胚胎与胎儿无害的药物。

原则二 可用可不用应尽量不用或少用

尤其是在妊娠的前3个月,能不用的药或暂时可停用的药物,应考虑不用或暂停使用。

原则三副作用越小越好

当两种以上的药物有相同或相似的疗效时,就考虑选用对胎儿危害较小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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