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六严格”措施,切实规范全市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使用行为。
一是严格规范中药饮片购销渠道。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不得购进散装中药饮片从事分装(包装)业务或销售、使用。中药饮片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只能从合法的中药饮片生产、批发企业购进中药饮片,毒、麻类中药饮片只能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定点生产、批发企业购进。
二是严格规范中药饮片票据管理。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购进中药饮片必须一并索取并严格审验供货方资质、购货清单、含税发票,票货必须同行。
三是严格规范中药饮片账务管理。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购进中药材和原辅料必须严格审验,做好验收入库记录;收购地产中药材应当建立购进记录、开具合法票据并先行进入原材料库和原材料帐。生产的中药饮片必须先入库再销售。
四是严格规范中药饮片备案管理。辖区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到市外企业首次采购中药饮片,必须实行登记备案。辖区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应对其中药饮片包装、标签、合格证以及销货清单和印模及时申报登记备案。要加大对中药饮片的监督抽验力度,建立健全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
五是严格规范中药饮片包装标签管理。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中药饮片包装必须符合有关规定。中药饮片包装或标签应当注明品名等基本信息。
六是严格规范中药饮片经营人员资质管理。取得中药饮片经营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方可经营中药饮片。药品经营企业经营中药饮片必须配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药品经营企业零售中药饮片必须凭医师处方调配和销售。
来源:国家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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