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品种保护
提高中药保护品种质量和水平
2009年2月1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实施《中药品种保护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旨在继承中医药传统,突出中医药特色,鼓励创新,促进提高,保护先进,保证中药品种保护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规范性。
《指导原则》强调了中药保护品种的可保护性,突出保护先进的理念,提高了延长保护期技术门槛,体现了中药保护管理的前瞻性。《指导原则》的实施将有利于解决过去保护门槛较低、保护品种过多以及同品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原则》通过一系列措施全面提高延长保护期门槛,将促进中药保护品种质量和水平的不断提高,带动中药产业的发展。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将在加强管理、确保安全性的前提下,促进、推进民族药健康发展和又好又快发展。
中药注射剂再评价
完善提高质量标准
2009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全面开展了对中药注射剂的再评价工作。这一工作不是简单的淘汰或废除中药注射剂,而是要通过再评价工作,完善提高其质量标准,将安全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以更好地发挥中药治病救人、服务于民的作用。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指出,中药注射剂是现代药物制剂技术与传统中医药相结合的产物,是基于长期临床验证的传统中药的一个创新剂型,由于其在继承传统中药疗效的基础上,拓展了中药的使用范围,在临床中得到广泛应用,使用量迅速增长。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是中药注射剂发展的必要过程,也是发展中医药事业的重要手段。
为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起草了《开展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方案》,出台了《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质量控制要点》(征求意见稿)和《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基本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开展了中药注射剂再注册管理工作。2009年6月19日,该局还邀请部分医药界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汇报了中药注射剂有关提案和建议的办理情况和相关工作,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2009年7月20日,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全面启动。
中药监管
强化中药材及中药饮片质量监管
2009年1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修订完成《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GMP),并在网上两次公开征求意见。新修订的GMP中,中药制剂附录强化了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质量控制、提取工艺控制、提取物贮存的管理,对中药材及中药制剂的质量控制项目、提取中的回收溶媒控制提出了全面要求。
该局出台《关于加强基本药物生产及质量监管工作的意见》,提出基本药物将全部纳入药品电子监管,强调要建立健全中药制剂源头质量监管。生产基本药物中的中药制剂,直接使用中药材投料的,应固定药材的基原、药用部位、产地、采收期、产地加工、贮存条件等,建立相对稳定的药材基地,加强药材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并尽可能采用规范化种植(GAP)的药材;使用中药饮片投料的,应选择符合资质的、相对稳定的中药饮片供应商,并加强供应商审计;使用提取物投料的,必须采用注册批准的工艺,并对提取物使用原材料情况进行审计。
对于中医药界最关注的如何加强中药饮片的稽查,确保中药饮片质量问题,2009年6月1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言人表示,将研发快检技术,提高中药饮片稽查效率,加强中药饮片质量监管。
来源:中医药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