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众合理用药援助系统
药品查询
请勾选查询条件后检索
药品名 企业名 批准文号 功能主治
你的位置:首页 > 安全用药 > 用药公告 > 药监动态 > 正文
江苏省部分县(市)试行基本药物制度
www.yongyao.net  2010-1-6 10:04:20  来源:  责任编辑:
分享到:

从2010年1月1日起,江苏省部分县(市)试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院将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目前相关医院正在清理目录外药品,确保实施基本药物制度45天后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

为稳妥实施好基本药物制度,规范药品购进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药价高”问题,江苏省首先在37个县(市、区)试行基本药物制度。这些地区的公办基层医院将全部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并实行相应的报销政策。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院所用的药物,全部由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机构网上统一招标采购。
 

来源:国家药监局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返回资讯中心 返回资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