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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药事服务费”解答
www.yongyao.net  2010-3-16 13:37:18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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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卫生部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在采访中解答了被广泛关注的药事服务费相关问题。药事服务费问题自2009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发布后,一度成为社会热点话题。
        1、什么是药事服务费?
        药事服务费是指对医生和药剂师的处方、处方审核、药品调剂、管理等工作所应给予的报酬,是为合理弥补医院药事服务成本、维持医院药房正常运转而设立的收费项目。药事服务费保证的是药事服务的成本,也就是药物管理的基本成本和医务人员药事服务的技术劳动价值。
        2、为什么要考虑增设药事服务费?
      《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改革“以药补医”机制的主要举措,就是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和政府补助3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对公立医院由此而减少的合理收入,将采取增设药事服务费等措施,通过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也就是说要采取综合措施,多渠道补偿医院支出,维持其正常运转和健康发展,保证其公益性。增设药事服务费,是取消药品加成后保证医院合理补偿的措施之一,是保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一项重要的设计。
        3、药品加成和药事服务费有什么本质区别?
        药品加成和药事服务费是两个完成不同的概念。
        一是征收规则不同。药品加成收入与药品价格直接挂钩,按照药品进价的一定比例收取。而药事服务费与药品价格无关,原则上按照药事服务成本,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按照门急诊诊次、处方数量、住院床日收取,是按照劳动的数量收取的。
        二是功能不同。药品加成收入除了弥补药事服务成本之外,还承担了弥补医疗服务成本的功能(即通常讲的“以药补医”),有些医院甚至用来盖大楼、买设备;而药事服务费主要是药品施行零差率销售后,用于弥补药事服务成本。
        三是对医院和医生的激励机制不同。因为药品加成跟药费挂钩,也就是说用药用得越多,加成费就越高。药品加成收入会刺激医院和医生开大处方、滥用药,这样就可能造成医疗费用的失控。现在讲的药事服务费是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出发的,药品价格与医院、医生的收入不会再有关系了,医院和医生会从控制成本的角度出发,在不影响医疗质量的前提下控制处方价格。这个政策才是真“切断”,有利于鼓励医生合理用药,而不是考虑创收的问题。
        采用药品加成机制,也就是“以药补医”,与实施药事服务费政策对于医药卫生行业产生的效果非常不同。药品加成机制扭曲了医院的用药行为,导致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和药物滥用,影响了医疗服务质量,损害了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形象;而药事服务费则有助于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同时可以促进医院合理用药,促进医院药学的发展,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从蕴涵的激励机制和产生的政策效果来看,药事服务费与药品加成机制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区别,药事服务费政策是对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和激励机制的重大改革,是创新体制机制,取消“以药补医”,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的重要举措。
         4、这一政策能为群众带来什么实惠?
         从本质上看,取消药品加成而增设药事服务费,是转变了医院和医生的激励机制,意味着用药事服务费这笔很少的钱,换掉很大的医药费用,也就是以往医院为了正常运行而依托药品加成所产生的药品费用,最终换来的是更加有效的机制、更好的医疗质量和公共医疗服务。
        5、公立医疗机构药事服务费将按什么原则收取?
         收取药事服务费的重要原则是使之“和药价、处方值都没有关系”。药事服务费数额的确定,不是根据医生所开处方额度的高低确定的,而是固定数额的收费,是根据处方的数量(即劳动的数量)按照药物服务成本合理确定的,确定这样的原则是避免药事服务费与药物的用量、价格挂钩。
         6、药事服务费相关工作计划如何开展?
         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在充分听取医院、患者和公众等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在当地试行药事服务费的实施方案,选择部分地区或医疗机构开展试点,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推广。

链接: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hbgt/s3582/201003/46291.htm

来源:医学论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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