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网站昨日发布了《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以下简称《指南》),指出具有3种临床诊断病例之一者即可确诊为手足口病。
为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手足口病诊疗工作,卫生部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指南》对手足口病的确诊病例、中医治疗进行了详细阐述。
《指南》指出,临床诊断病例具有下列之一者即可确诊为手足口病:
1、肠道病毒(CoxA16 、EV71等)特异性核酸检测阳性;
2、分离出肠道病毒,并鉴定为CoxA16、EV71或其他可引起手足口病的肠道病毒;
3、急性期与恢复期血清CoxA16、EV716或其他可引起手足口病的肠道病毒中和抗体有4倍以上的升高。
此外,《指南》还对确诊病例的临床分类进行了界定。其中,出现神经系统受累表现。如:精神差、嗜睡、易惊、谵妄;头痛、呕吐;肢体抖动,肌阵挛、眼球震颤;无力或急性弛缓性麻痹等症状者为重症病例。
关于手足口病诊疗的详情参见卫生部网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通知》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hyzs/s3586/201004/468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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