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传染病诊断标准》公布 增为强制性职业病诊断标准
www.yongyao.net 2010-4-13 15:34:24 来源:用药安全网整理 责任编辑:xiangfeng2004747
据《健康报》报道,近日,卫生部发布通告,新增《职业性传染病诊断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为强制性职业病诊断标准,新标准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卫生部日前公布了12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其中《职业性传染病诊断标准》为新增的强制性职业病诊断标准。上述标准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职业性传染病诊断标准》明确,职业性传染病是指作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传染病的病原生物(病原体)所引起的疾病。目前,职业性传染病的诊断包括:职业性布鲁氏菌病、职业性炭疽和职业性森林脑炎。
《标准》规定,诊断为职业性传染病,需有确切病原生物(病原体)职业接触史,有相应的临床表现及特异性实验室检查结果异常或呈阳性,同时要通过结合职业卫生学调查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排除其他原因所致的类似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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