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医药报》报道,日前,重庆市药监局制定了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办法,将在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全面实施质量受权人制度,并逐步将基本药物品种纳入药品电子监管。
根据办法,重庆市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全面实施质量受权人制度,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定期进行工艺验证,加强对原辅料、中间产品、成品的质量控制,并定期进行质量回顾。办法同时要求,建立市内各级药监部门与同级卫生、药品集中采购机构等部门之间的基本药物质量监管情况通报等机制,每年至少对辖区内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进行一次抽验。
办法还提出,重庆市将逐步将基本药物品种纳入药品电子监管,并及时统计全市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名录及其生产的基本药物品种、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名录,并将企业及产品名录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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