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网消息,近日,上海市卫生局出台新规,规定,从5月1日起,对于承担10种情形的二级以上医疗事故主要责任的医护人员,将给予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罚。
上海市卫生局日前出台了《上海市医疗事故行政处罚的若干规定(试行)》,该规定对医务人员医疗执业作出了明确规定和处罚。其中,包括医护人员发生有以下10种情形之一的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将给予吊销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主要包括:
(1)发错药;(2)打错针;(3)输错血;(4)拍错片;(5)错报或漏报辅助检查结果;(6)开错手术部位;(7)将手术器械或纱布等异物遗留在患者体内;(8)擅离职守;(9)不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操作规程,造成医院感染暴发;(10)对12个月内发生两起以上“责任程度为主要责任以上”的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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